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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通知 |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为方便广大我司主机用户及配合各地通信管理局的检查工作,我司从即日起开始为所有主机用户免费办理非经营性站点的相关备案。 具体在线操作流程如下: 1. 通过会员号与密码密码登录 2. 在管理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模版 3. 仔细填写模片,发至邮箱icp@cctvdns.com 整个代办备案工作将截止于4月12日,请您及时登陆页面进行填写.
咨询热线:0898-68149293 0898-66698200 咨询邮箱:icp@cctvdns.com 在线咨询:QQ:2195175 MSN:web@cctvdns.com
易极网络(客户服务中心)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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